
新聞和刊物
《2024年年終財務報告考慮事項》("Financial Reporting Considerations for Closing Out 2024") - 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
2025年2月
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25年2月發佈《2024年年終財務報告考慮事項》。該教育性刊物旨在協助企業編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重點提示若干重要的財務報告考慮事項。
刊物重點摘要
該文件共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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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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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2024年並無全新的準則正式生效,但若干現行HKFRS已作出修訂,企業在編製財務報表時應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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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修訂可能對確認、計量、列報或披露要求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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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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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刊物重點指出重要的宏觀經濟不確定因素及其對財務報告所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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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刊物亦涵蓋近期的法律及監管更新,這些變動可能對會計處理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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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刊物亦探討氣候相關的考慮因素及其與財務報告的關聯性,並敦促企業提升披露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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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頒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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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概述數項將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生效的重要新準則及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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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企業預先評估有關影響,並在適用情況下考慮提前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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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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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審慎評估這些修訂及主題對其2024年度財務報表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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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在財務報表中提供清晰且具體的披露,以確保資訊透明並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要求。
如需詳細內容,請參閱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正式刊物。
2025至20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的稅務措施
2025年2月
財政司司長建議就2024/25課稅年度提供一次性100%的稅項寬減,涵蓋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的寬減上限為港幣1,500元。
此外,符合繳付港幣100元印花稅的物業價值上限將由港幣300萬元提高至港幣400萬元。
公司註冊處公佈2024年統計數據
2025年1月
公司註冊處報告指出,截至2024年年底,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本地公司總數達到1,460,494間,創歷史新高,當中2024年新註冊公司數目為145,053間。
《2025年公司(修訂)條例》將於2025年4月17日生效
2025年1月
《2025年公司(修訂)條例》將於2025年4月17日起生效,為香港的公司制度引入多項重要改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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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藏股制度:上市公司現可回購自身股份並持有為庫藏股,為資本管理提供更大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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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紙化公司通訊:該條例推動電子通訊,透過引入默示同意機制,允許公司經網站發佈資訊,從而提升效率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這些修訂使香港的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有助提升其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公司註冊處發佈2024年上半年統計數據
2024年7月
公司註冊處公佈以下2024年上半年的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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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註冊本地公司數目為66,734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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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公司總數達1,440,935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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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的非香港公司數目為501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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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香港公司總數達14,959間
2023/24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
2024年4月
稅務局於2024年4月2日就2023/24課稅年度發出約22萬份利得稅報稅表、12萬份物業稅報稅表及31萬份僱主報稅表。約244萬份個人報稅表將於2024年5月2日發出。
2022/23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
2023年3月
2022/23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將由2023年4月起陸續發出予納稅人。主要更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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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將由2023年4月1日起推行利得稅報稅表的自願性電子報稅,並同時推出其他新的電子服務及報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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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3年4月1日起,小型公司(即總收入不超過港幣200萬元)無需提交報稅附屬文件的豁免將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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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司而言,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可獲豁免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一併提交審計財務報表予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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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眠公司(即根據《公司條例》定義為休眠狀態的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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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以外註冊成立的公司,其當地法律無須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且未有編製審計報告(並須附上由稅務代表發出的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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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除非納稅人已向公司註冊處申請為休眠公司,否則稅務局不再接受呈報為零利得的利得稅報稅表。
《2022年內地稅務(修訂)(指明來源於外地的收入課稅)條例草案》已於2022年12月14日獲立法會通過
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14日,立法會通過《2022年內地稅務(修訂)(指明來源於外地的收入課稅)條例草案》。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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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來源於外地的收入在香港可能須課稅,包括:利息、股息、處置實體股權所產生的收益(處置收益)以及知識產權(IP)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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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設有若干豁免條文,包括:經濟實質要求(Economic Substance Requirement)、關聯性要求(Nexus Requirement)及參與權益要求(Participation Requirement)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ird.gov.hk/eng/tax/bus_fsie.htm。
2022至2023年度預算案中建議的稅務措施
2022年2月
2022年2月23日,財政司司長在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若干稅務措施,包括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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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21/22課稅年度提供一次性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寬減,每宗個案上限為港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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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2022/23年度的商業登記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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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由2022/23課稅年度起,推出家庭租金開支的稅項扣除,年度上限為港幣100,000元。
辦公室遷址通知
2021年9月
為配合業務擴展,我們欣然宣佈本公司已於2021年9月9日遷往以下新址: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30號新港中心2座10樓1003室
本公司的其他聯絡資料維持不變。